| 山东省通报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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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d.hxonl.com 2007-8-13 9:40:56 中华广告网 |
8月11日电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了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药监部门提醒患者注意识别。山东省药监部门6日重点监测了药品广告816条,其中179条违法情节严重,99件已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山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药品广告有的属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有的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有的含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有的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监测中发现,五种药品发布违法广告5次以上,违法情节严重,分别是:标示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苏颗粒;标示沈阳绿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鸦胆子油口服乳液;标示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胶囊;标示吉林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标示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 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已审批药品广告,山东省药监部门已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药监部门提醒,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名单可在山东省药监局网站查询,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 责任编辑:陈柱 |



